浏览次数:5 发布时间:2026-03-17 09:52:24

图/作者拍摄
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“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”。从深化拓展“人工智能+”,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,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,到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,完善人工智能治理,勾勒出我国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。
智能经济新形态,把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、数字基建、产业生态深度融合在一起,通过智能技术在重塑中国经济的底层逻辑。
目前我国智能经济基础表现在我国拥有全球60%的人工智能专利;智能算力规模超过1590EFLOPS(EFLOPS指每秒百亿亿次浮点运算);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覆盖全部41个工业大类,培育出504家卓越级智能工厂,1260家高水平5G工厂……
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草案中,用专篇部署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、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,同时明确了深化拓展“人工智能+”、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、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等各项具体发展计划,并提出“十五五”时期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.5%。这将对促进智能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。
下面,我们将推出《“十五五”智能经济发展规划》学习版,供大家学习参考。注意,本规划为本机构创作版,非政府机构已公布的正式版本,请注意甄别!
《“十五五”智能经济发展规划》
前言
当前,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,以大模型、具身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、深度和速度,驱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系统性、革命性、群体性变革。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,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。发展智能经济,是把握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发展大势,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、产业体系完备、应用场景广阔优势的战略选择,对于培育新质生产力、推动高质量发展、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具有重大意义。
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决策部署,依据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,特制定本规划,旨在明确“十五五”时期我国智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发展目标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,为加快形成人机协同、跨界融合、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新形态提供行动指南。
一、 发展现状和形势
(一)“十四五”时期发展成就
“十四五”时期,我国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步伐加快,智能经济发展基础不断夯实,为“十五五”时期全面跃升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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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体系初步构建。 国家层面先后发布《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》《关于深入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的意见》等纲领性文件,将智能经济定位为经济发展新动力,明确了发展路径和目标,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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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基础日益雄厚。 算力基础设施规模位居全球前列,智能算力快速增长。大模型技术实现突破,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模型相继推出,为智能化应用提供了坚实支撑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持续扩大,智能制造、智能网联汽车、智能服务机器人等领域取得显著进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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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合应用成效显著。 人工智能在制造业、医疗、教育、交通等领域的赋能作用日益凸显。智能制造市场规模持续增长,智能质检、预测性维护等应用大幅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。智慧医疗、智慧教育等应用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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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发展形成标杆。 北京等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引领作用持续增强,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接近一半,在算力建设、大模型研发、具身智能产业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,为全国智能经济发展提供了示范。
(二)“十五五”时期面临形势
“十五五”时期是我国从数字经济大踏步迈向智能经济的关键五年,机遇与挑战并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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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机遇。 从全球看,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,正从认知智能向具身智能拓展,开启人机协同新纪元。从国内看,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同我国高质量发展形成历史性交汇。技术驱动持续增强,大模型、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有望取得重大突破。政策驱动更加精准,国家全面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,为智能经济发展提供了清晰的顶层设计和强大的战略牵引。产业需求爆发增长,各行业数字化转型深化,对智能化的需求空前迫切,为智能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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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挑战。技术层面,在人工智能核心算法、高端芯片等关键领域仍存在短板,自主可控能力有待加强。数据层面,“数据孤岛”现象突出,数据质量参差不齐,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面临挑战。产业融合层面,人工智能与农业、服务业等部分领域深度融合难度较大,存在协同效应不明显、商业模式创新受阻等问题。治理层面,适应智能经济特点的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、伦理治理体系尚不健全。
二、 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,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。坚持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力,全面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,促进人工智能同科技创新、产业发展、文化建设、民生保障、社会治理深度融合。着力构建以“数据、算力、算法”为关键支撑,以人机协同、跨界融合、共创分享为主要特征的智能经济形态,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,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,促进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和生产力革命性跃迁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动能。
(二)基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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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引领,应用驱动。 强化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以场景创新为牵引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加速技术突破与场景落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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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协同,融合赋能。 强化系统集成和自上而下的协同架构,推动技术、数据、人才等资源优化配置,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全方位、全链条、深层次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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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机协同,普惠共享。 推动形成人类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的新型互动关系,将人类从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,释放创造潜力。确保智能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民,助力缩小城乡、区域差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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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主导,政府引导。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。更好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、政策制定、环境营造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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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合作,安全可控。 主动融入全球人工智能创新网络,积极参与国际治理。统筹发展和安全,强化底线思维,建立健全保障技术安全、数据安全和产业链安全的治理体系。
(三)发展目标
到2027年,智能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。新一代智能终端、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过70%,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,人工智能赋能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大幅增强。数据、算力、算法协同配置的智能底座初步建成,在若干重点行业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标杆应用场景。
到2030年,智能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。新一代智能终端、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过90%,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。人工智能核心算法、高端芯片等关键领域自主可控能力显著提升。人机协同成为主流生产组织形式,智能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。
到2035年,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。智能经济形态成熟,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,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。
三、 优化升级智能经济基础设施
(一)建设协同高效的新型算力设施。 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,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、集约化、绿色化、普惠化发展。统筹东西部资源,优化算力布局。持续提升智能算力规模,新增智算能力以满足大模型训练和推理的爆发式需求。推动算力中心绿色低碳转型,利用可再生能源,提升能效标准。
(二)构建泛在智能的高速网络设施。 加快5G-A网络规模化部署和6G技术研发,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网络。推进千兆光网和物联网向重点产业园区、乡镇延伸,筑牢工业互联网的“神经末梢”。推动IPv6规模化部署,提升固定网络IPv6流量占比。
(三)健全价值释放的数据要素体系。 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,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。重点打破“数据孤岛”,推动政务数据、公共数据、社会数据安全有序共享融合。围绕重点行业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和行业数据空间,赋能大模型和垂直应用研发。培育数据标注、数据合成等数据服务产业,建设数据要素交易市场,激活数据潜能。
四、 充分发挥智能底座作用
(一)突破人工智能基础算法与模型。 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,突破机器学习、类脑智能等关键算法。支持通用大模型迭代创新,推动其性能进入全球第一梯队。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、医疗、金融等特定领域的行业大模型和“产业大脑”,提升对复杂场景的认知决策能力。
(二)前瞻布局具身智能前沿领域。 将具身智能作为未来产业重点,纳入国家未来产业规划。推动大模型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,支持高精度灵巧手、高爆发关节、智能传感器等本体技术研发。建设具身智能机器人实训场和虚拟训练场,开放真实场景,提供高质量训练数据。举办高水平机器人赛事,加速技术迭代和成果转化。
(三)培育自主可控智能开源生态。 做强操作系统、芯片架构等领域的开源生态,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社区。鼓励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贡献开源项目,构建协同创新的技术共同体。支持基于开源生态的自主可控大模型和软硬件解决方案发展。
五、 大力发展智能新形态
(一)培育智能体经济。 推动智能体作为新型生产服务单元,在客服、编程、设计、办公等领域规模化应用。发展能够自主完成复杂任务、具备逻辑思维和感知决策能力的智能体,推动其融入钢铁、金融、物流等行业核心流程。
(二)发展智能原生新业态。 鼓励基于AIGC(人工智能生成内容)的数字文创、广告营销、教育辅材等新业态发展。探索数字人直播、虚拟偶像运营等新模式。培育“超现场”生态,推动演艺、体育赛事实现跨区域实时沉浸式共享。
(三)繁荣智能消费。 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普及,丰富AI手机、AI电脑、AI眼镜、AI手表、服务机器人等智能产品矩阵。支持新型产品研发和量产,提升智能终端整机及核心部件的设计交付能力。以智能产品创造新需求,引领消费升级。
六、 加快推动智能产业化
(一)深化制造业智能化转型。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,分行业打造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和灯塔工厂。推广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,利用AI进行工艺优化、预测性维护、质量检测和柔性排产。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下覆盖、向上生长,实现研发、生产、供应链等全链条数据贯通和智能协同。
(二)推进农业智能化发展。 围绕生产智能化,推广智能农机,实施精准化种植和养殖。构建农业大数据平台,支撑智能研判和决策。建设农产品全流程数字化溯源系统。加强农民数字技能培训,让数智化成果惠及广大农村。
(三)加速服务业智能化升级。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,发展智能化工业设计、供应链管理、科技金融等服务。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,拓展智慧商圈、数字文旅、智慧康养等新场景。发展互联网医院,提升远程诊疗服务水平。
七、 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水平
(一)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。 深化“一网通办”“跨省通办”,利用政务大模型重塑业务流程,实现政策“直达快享”“免申即享”。建设城市运行“一网统管”平台,提升治理精准度和响应速度。
(二)建设新型智慧城市。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与联网,构建城市数字孪生底座。深化智慧交通大脑建设,提升道路通行效率。发展智慧应急,整合资源构建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。
(三)发展智慧教育医疗。 推动智能教学平台应用,提供个性化学习方案。发展远程医疗,利用5G等技术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支持基层医院开展复杂手术。推广医疗机器人、智能诊断系统在临床中的应用。
八、 健全完善智能经济治理体系
(一)完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。 加快推进人工智能、数据安全等领域立法,明确智能体法律主体地位和责任认定规则。制定人工智能技术、产品、服务、伦理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。
(二)构建敏捷协同的监管机制。 创新监管方式,运用监管科技提升对算法公平性、数据使用、市场竞争等行为的监管能力。针对人形机器人、自动驾驶等新事物,探索“一机一码”、沙盒监管等创新治理手段。
(三)建立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框架。 推动建立国家级、行业级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,制定伦理准则。加强算法偏见、隐私保护等伦理问题的研究、评估与审查,确保人工智能安全、可靠、可控、公平地向善发展。
九、 着力强化智能经济安全体系
(一)强化技术安全攻关。 聚焦人工智能内生安全,攻关对抗样本防御、模型鲁棒性增强、深度伪造鉴别等安全技术。构建一流的数字安全技术保障体系。
(二)筑牢数据安全屏障。 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,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。强化个人信息保护,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。建立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机制。
(三)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。 集中力量突破高端芯片、核心工业软件等“卡脖子”环节,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。建立产业链风险预警和协同应对机制,提升韧性。
十、 有效拓展智能经济国际合作
(一)深化技术交流与人才合作。 支持国内外科研机构、企业联合研发,鼓励人才双向流动。高水平举办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等国际交流活动,打造合作平台。
(二)参与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。 积极参与联合国、G20等多边框架下的人工智能治理规则讨论,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标准、伦理标准的国际互认。
(三)推动“数字丝绸之路”高质量发展。 支持国内智能经济龙头企业“走出去”,在海外布局研发中心和服务中心。推动智慧城市、智能交通等“北京方案”“中国方案”在海外落地,助力共建国家数字化智能化转型。
十一、 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 建立跨部门的智能经济发展协调机制,统筹重大政策、重大工程和重大问题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,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。
(二)加大政策支持。 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投向,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、标杆场景建设和中小企业转型。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。创新金融工具,发展知识产权质押、供应链金融,破解融资难题。
(三)强化人才队伍建设。 实施“数字英才”计划,大力培养和引进人工智能算法、芯片、机器人等领域的顶尖科学家和工程师。深化产教融合,校企合作定制化培养“数字工匠”和复合型人才。加强全民智能素养教育。
(四)健全监测评估。 建立智能经济统计监测体系,定期发布发展报告。参考《智能经济就绪度指数》,构建涵盖资源要素、核心产业、融合应用、人机协同、发展生态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,科学评估发展成效,动态优化政策措施。
注:以上仅为通用学习版,如有地方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需要编制智能经济发展规划的,请与十五五产业科技规划机构取得联系!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