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五五”时期低空经济发展思路与实施路径研究
添加时间:2025-12-04 点击次数:104
“十五五”时期是我国低空经济从试点探索向规模化发展跨越的关键跃升期,也是培育万亿级新兴支柱产业的战略窗口期。当前低空经济已形成“制造筑基、运营驱动、保障支撑”的产业框架,2025年市场规模预计达6000亿元,到2030年有望突破1.5万亿元。但同时面临技术瓶颈、基础设施滞后、监管体系不完善等挑战,亟需以系统思维构建安全高效的发展体系,推动其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增长极。

PART01发展背景与战略定位
(一)时代背景:产业升级与技术变革的双重驱动
1.政策导向明确: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将低空经济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,要求加快集群发展。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明确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,优化市场准入环境,形成国家层面的政策牵引。
2.技术基础夯实:我国在无人机飞控、低空通信等领域已形成优势,全球首个“四证合一”载人飞行器在合肥实现商业化落地,但航空动力电池能量密度、智能网联抗干扰等核心技术仍待突破。
3.市场需求迸发:生产作业、公共服务等成熟场景持续扩容,低空旅游、应急救援等新兴场景加速涌现,载人出行和物流货运处于商业化培育关键期,形成多层次需求矩阵。
(二)战略定位:三维价值的协同实现
1.经济维度:打造万亿级产业新赛道,形成“低空制造-运营服务-保障支撑”全产业链体系,预计2030年核心产业规模突破1.5万亿元,带动上下游就业超百万级。
2.社会维度:重构立体交通网络,通过“低空+物流”解决偏远地区配送难题,借助“低空+应急”提升公共安全响应能力,以“低空+旅游”创造新型消费场景。
3.安全维度:构建空天安全新屏障,将低空纳入国家安全能力建设体系,完善军地民协同防控机制,防范黑飞、扰航等安全风险。
PART02总体思路与发展原则
(一)总体思路
以“安全可控、创新驱动、场景牵引、全域协同”为核心,实施“三阶段跃升工程”:2026-2027年完成基础设施试点布局与技术攻关突破;2028-2029年实现成熟场景规模化运营与产业集群成型;2030年建成国际领先的低空经济体系,形成“海陆空”全空间智能服务能力。
(二)发展原则
1.统筹安全与发展:建立“风险分级、动态管控”机制,在合肥、珠海等试点经验基础上,完善电子围栏、实时监控等安全技术手段,实现“放管服”有机统一。
2.技术创新引领:聚焦航空动力电池、智能飞控等“卡脖子”领域,以重点型号牵引产业链协同创新,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集群。
3.因地制宜布局:参照内蒙古“制造-飞行-保障”一体化格局与辽宁“低空+”场景拓展模式,形成东部沿海创新引领、中西部特色应用的区域格局。
4.市场主体激活: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政策,在起降场建设、运营服务等领域推行特许经营,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。
PART03重点任务与发展体系
(一)构建“三位一体”产业体系
1.核心制造升级工程
攻坚高原型通用飞机、eVTOL等整机产品,对符合条件的研发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财政支持。
完善产业链配套,培育电池、轻量化材料等细分领域龙头,推动首台(套)装备认定与推广。
建设呼包鄂、珠三角等制造集聚区,形成“龙头引领+配套协同”的产业生态。
2.场景应用拓展工程
成熟场景规模化:在农田、山区等低风险区域扩大农林植保、边境巡检等应用,2030年作业面积突破10亿亩。
新兴场景商业化:优先沿交通线布局无人机物流试点,在景区、园区推广低空观光,逐步探索城市载人出行航线。
跨境场景创新:依托横琴粤澳合作区,构建跨域无人物流体系,探索“低空+跨境电商”新模式。
3.基础设施强基工程
空域优化:建立“国家统筹、区域协同”的空域管理机制,划分管制、监视、报告三类空域,推行“即报即飞”审批模式。
场点建设:在社区、商圈、景区布局垂直起降场,2030年实现县级行政单位起降点全覆盖,对新建A类通用机场给予10%投资补助。
智联网络:构建“北斗+5G”低空通信导航体系,实现重点区域信号覆盖率100%。
(二)打造“空天地”安全监管体系
1.技术防控:建设全国统一的低空智联平台,集成飞行计划申报、实时监控、应急处置功能,推广无人机反制装备应用。
2.标准规范:制定飞行器质量检测、噪声控制等系列标准,建立市场化认证机制,规范行业发展秩序。
3.协同机制:完善军地民联合应急处置体系,建立跨部门飞行冲突协调机制,提升风险处置效率。
PART04保障措施
(一)政策制度保障
1.加快《低空经济促进法》立法,明确空域使用、责任划分等核心问题,简化飞行器审定审批流程。
2.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,取消对民营企业的不合理资质限制,在频率许可、发射审批等方面一视同仁。
3.建立“部际联席会议”制度,统筹民航、工信、公安等部门职责,形成监管合力。
(二)要素资源保障
1.资金支持:设立国家级低空经济发展基金,对基础设施项目给予最高30%财政补助,将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30%以上。
2.人才培育:支持高校开设低空交通工程、无人机应用等专业,建立“企业+院校”实训基地,培育飞控工程师、安全监管等专业人才。
3.土地供给:将低空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,对起降场、通信塔等项目实行用地指标优先保障。
(三)创新生态保障
1.建设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,推动“产学研用”协同创新,加速科技成果转化。
2.开展“揭榜挂帅”攻关,聚焦电池密度、智能网联等关键技术,突破国外技术垄断。
3.参与国际标准制定,加强与欧盟、东盟等地区合作,拓展低空装备出口市场。
中企规划院建议,“十五五”时期需强化“场景牵引-技术突破-基建支撑-监管保障”的系统协同:在场景布局上,优先推进物流配送、应急救援等商业化可行性高的领域,逐步探索载人出行服务;在技术创新上,建立“企业主导、政府扶持”的攻关机制,重点突破航空动力电池等核心瓶颈;在区域协同上,复制合肥、横琴等地试点经验,形成东中西部差异化发展格局。同时建议建立低空经济发展监测评估体系,动态优化政策供给,确保产业安全健康发展。

